當我告訴朋友和家人我想上法學院的時候,他們中的幾個人問我為什么不選預科專業。簡單的回答是,我所在的學校,和美國大多數學校一樣,不開設預科專業。即使有,我也直到大四才制定了申請法學院的計劃,到那個時候,換專業將會是一個相當大的挑戰。
我最終獲得了政治學學位,所以我選擇的專業從來都不是一個問題,但如果你花了三年時間學習化學或預科,卻發現你的未來在法律上,那又該怎么辦呢?如果你的專業是經濟學,目標是進入公司法領域,結果卻發現自己真的很想成為一名公設辯護律師,那該怎么辦?
獲得的學位不屬于法學院申請者的經典專業——也就是說。總的來說,政治科學、哲學、經濟學和人文學科并不一定是劣勢。正如我們過去討論過的,有一些方法可以利用非傳統專業來造福你。
當你試圖用你的個人陳述來討論你上法學院的動機時,事情就變得有點棘手了,這種動機和你選擇的專業不一致。你如何調和這兩者,使這種二分法在招生委員會的頭腦中有意義?
首先,有可能是一些重大事件或經歷促使你申請法學院,或者專注于與你最初計劃不同的法律領域。如果是這樣的話,一定要讓這件事成為你個人陳述的焦點。顯而易見的好處是,這樣做將把你的動機和對委員會的教育納入背景。
更重要的是,那些導致目標和優先級發生變化的事件,會讓你的個人陳述更有激情、更有吸引力,最終也會更有說服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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