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國各地,高中畢業生都在努力應對重大挑戰:新學年、沉重的學業負擔、眾多的活動,或許最令人壓抑(或許最令人煩惱)的是,他們的大學申請流程和論文問題。壓力大到足以讓任何一個健康的青少年失眠。
做所有必要的研究來創建最終的候選學校名單已經夠糟糕的了(忘記參觀校園的時間、精力和費用吧),但是填寫申請表格的實際過程可能會帶來很大的挫折。申請者需要收集他們的推薦信,收集他們的活動清單,確保每一所學校的申請要求得到滿足,然后,在所有這一切完成之后,他們面臨著申請中普遍認為最糟糕的部分:論文。
最常見的一篇申請論文已經夠糟糕的了,它有650字的限制,而且幾乎有太多的即時選擇。這本身就是一項重大的事業。但是,在大學的補充論文列表中,突然出現了一個看似無害的提示,許多大四學生對此考慮不多。忽視這個小問題是個大錯誤。
每年這個時候,我都會對如何處理這個重要的寫作要求提出自己的想法。因此,既然我們現在已經過了10月中旬,而且很快就要面臨11月1日的“提前決定”(ED)和“提前行動”(EA)的截止日期,我想再次提醒大四學生(常規決策[RD]申請者),不要對這個特別的提示掉以輕心。
讓我先問幾個問題來介紹一下
-你知道你為什么要申請某所大學,對吧?
-沒有充分的理由你是不會申請大學的,對吧?
-你申請的大學有一些明確的方面讓你想去,對吧?
-那么,是什么原因、方面、特點、品質等等激發了你的申請?
當申請短文問到Why this college的時候請具體回答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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