風險準則是ISO風險管理標準族中一個非常重要的術語,在前面已多次提及。在風險管理的諸多術語中,有四個術語最關鍵,它們分別是兩個基本概念:風險和風險準則,以及兩個管理概念:風險管理框架和風險管理過程。
一、風險準則的定義
關于風險準則的定義,我國國家標準GB/T 23694-2013等同采用了ISO Guide 73:2009標準對風險準則(risk criteria)的定義。原文如下:
risk criteria(ISO Guide 73:2009):
terms of reference against which the significance of a risk is evaluated.
NOTE 1 Risk criteria are based on organizational objectives,and external and internal context.
NOTE 2 Risk criteria can be derived from standards, laws,policies and other requirements.
風險準則(GB/T 23694-2013):
評價風險重要性的參照依據。
注釋1、風險準則基于組織的目標、外部環境(鏈接)和內部環境(鏈接)。
注釋2、風險準則可以源自標準、法律、政策和其他要求。
組織要管理風險,就必須對已識別出的風險進行大小分析和重要性評價。要分析風險的大小和評價風險的重要性,就必須建立分析和評價的依據,然后按照這些制定的依據對各個風險進行分析和評價,這些依據就是“風險準則”。
上述注釋1說明組織在建立風險準則之前,應充分考慮所制定的目標,以及組織所處的外部、內部環境。組織的目標有多種,可以是有形的(如生命或資產方面的目標),也可以是無形的(如聲譽或品牌方面的目標),它們都是制定風險準則的依據。
上述注釋2給出了制定風險準則的部分來源。風險準則不能只關注組織內部的需要,還要考慮來自外部的標準、法律、政策和其他要求(如外部利益相關方的要求)。有時,對某些風險的重要性評價可能應更加關注外部法律法規的要求。
二、制定風險準則時應考慮哪些因素?
風險準則如此重要,在制定風險準則時,應該考慮哪些因素呢?risk-doctor總結了以下八點:
1、風險原因的性質和類型;
2、可能出現的后果及如何對其進行測量;
3、如何確定可能性;
4、可能性和/或后果的時限;
5、如何確定風險水平(level of risk);
6、利益相關方的觀點或意見;
7、風險可接受或可容忍的水平;
8、考慮是否需要組合多個風險,如需要,應考慮如何組合和哪些組合方式。
在風險管理實踐中,常用“后果”及其發生的“可能性”這二者的組合來表示風險水平(level of risk)。為了判斷后果的影響程度和可能性的大小,必須要制定明確的風險準則。風險準則可以是定性的,也可以是定量的(或半定量的),見下文第三部分。
三、風險準則示例
為了增加對風險準則的感性認識,下面分別列舉一個后果準則和可能性準則的例子,供參考。
1、后果準則示例
| 定性 | 輕微的 | 較小的 | 中等的 | 重大的 | 災難性的 |
| 半定量 | 1 | 2 | 3 | 4 | 5 |
| 定量
(對收入預算的影響) |
影響收入
1%以下 |
影響收入
1%—3% |
影響收入
3%—10% |
影響收入
10%—20% |
影響收入
20%及以上 |
| …… | …… |
2、可能性準則示例
| 定性 | 很低 | 低 | 中等 | 高 | 很高 |
| 半定量 | 1 | 2 | 3 | 4 | 5 |
| 定量 | 年發生概率在3%以下 | 年發生概率在3%-8% | 年發生概率在8%-15% | 年發生概率在15%-25% | 年發生概率在25%及以上 |
| …… | …… |
關于風險準則的解釋,以后還會進一步說明;關于后果準則和可能性準則,后期在介紹“后果”和“可能性”這兩個術語時再詳議。
關鍵注意事項:
(1)風險準則不僅僅只有風險后果準則和可能性準則,還有風險重要性準則、控制有效性準則等等。
(2)風險準則應與組織的風險管理方針相一致,既要反映組織的價值觀、目標和資源,又要反映外部利益相關者的訴求。
(3)某些準則可能來源于法律法規、監管要求或組織贊同的其他要求。
(4)風險準則應在組織開始風險評估之前確定,且應得到持續評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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